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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火閥及消防排煙風機:消防排煙閥門及消防排煙風機產品工廠檢查
發布時間:
2017-06-06 14:25
消防排煙閥門及消防排煙風機產品工廠檢查要點
1.圖紙
企業提供的圖紙中名稱、型號要與申報的名稱、型號相一致。圖紙中要有正視圖、剖面圖、局部放大圖。
1.1消防排煙閥門至少要標示閥體結構尺寸、軸架、軸套型式、葉片結構及尺寸、擋板尺寸等。輸送介質溫度及運轉時間;
1.2消防排煙風機至少應標注風機的至少要標明機殼、葉輪尺寸、機殼和葉輪之間的間隙、葉輪的鏈接方式等。
2. 外來文件
企業收集的標準:風機的通用要求以及幾乎每個出廠檢驗項目都要引用一個標準,若企業根本沒有相應的標準,出廠檢驗很難完成或不一定操作正確。
3.消防排煙閥門執行機構
消防排煙閥門使用的執行機構應與對應的閥門相適應,并且每種執行機構都應有相應檢驗機構的檢驗報告。
4.消防排煙風機的電機線纜、葉片和殼體之間的間隙
消防排煙風機的電機線纜應有相應的耐高溫保護措施,避免電機短路等。葉片和殼體之間間隙太小,高溫試驗容易掃膛。
5.消防排煙風機定型文件及電機的系列
5.1企業的每個系列產品都應有產品定型時的文件,包括機械運轉試驗的技術參數和空氣動力性能的試驗參數,
5.2檢查中應關注電機的系列,例如Y系列、YR系列等,絕緣等級,電機的冷卻方式等。
6.防火排煙閥門生產及檢驗設備
6.1.消防排煙閥門生產設備至少包括剪板機,折彎機,沖床,閥體、葉片成型機,焊接設備及必要的機加工設備。
6.2消防排煙閥門的檢驗設備至少包括電流表(2.5級、量程為實測值的2倍),電壓表(2.5級),兆歐表或搖表,直流穩壓電源(可調壓),測力計或推拉力計(2.5級),鋼卷尺,卡尺等必要的測量設備。
7.消防排煙風機的生產及檢驗設備
7.1企業如自己生產機殼和葉輪等主要零部件,應具備必要的生產設備,至少包括剪板機,折彎機,沖床,成型機,焊接設備及必要的機加工設備及噴涂設備。如葉輪等主要零部件外委加工則應有外委合同、圖紙、技術要求和驗收要求及記錄。
7.2企業應具備必要的檢驗設備,至少包括溫度傳感器和振動傳感器(用于機械運轉試驗)、動平衡試驗機、鋼卷尺,卡尺、塞尺等必要的檢測臉設備。
8.消防排煙風機的銘牌
銘牌中對風機效率的標注應注明是全壓效率還是靜壓效率。
9. 樣品
抽樣數量: 型式試驗
消防排煙風機:主型,基數3臺,送檢1臺。分型圖紙確認。
防火排煙閥門:主型,基數5個,送檢1臺+15溫感器(適用時)。分型執行機構控制方式多于主型時,需要分型試驗送一臺,其他分型圖紙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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